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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节余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枣庄市山亭区节余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枣庄市山亭区发展和改革局、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以“山发改[2016]22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水利和渔业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枣庄市山亭区节余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共涉及全区10个镇(街)相关项目村的饮水安全问题。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1:山城街道办事处、徐庄镇、北庄镇、桑村镇、凫城镇相关项目村工程施工。
标段2:店子镇、冯卯镇、水泉镇、西集镇、城头镇相关项目村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所采购的管材管件生产商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各机电设备生产商必须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水泵生产企业要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泵同时要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水表选用旋翼湿式冷水表,生产企业要获得技术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中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标志)。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08:30~2016年5月16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7.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山亭区水利和渔业局
联 系 人:张振
联系电话:0632-882367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传真)
邮箱:slzb81@163.com
 
Tags: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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